宋朝時期,與高麗間的商業經濟發展,促進了商貿往來

宋朝和高麗王朝之間的商貿活動主要包括官方貿易(即朝貢)和民間貿易。自從宋朝建隆三年(962年)開始互派貢使以來,朝貢貿易就興盛起來了。雙方使者的往來非常頻繁。據不完全統計,高麗派遣使者赴宋朝的次數超過50次,而宋朝派遣使者到高麗的次數也接近20次。

每一次官方使節的往返,都伴隨著大量的「土貢」和「禮物」交換。而在「禮物」的品種和數量方面,這是前朝時期所無法比擬的。在外交中斷時期,整個兩宋時期,貢使不通的情況下,民間商貿交流成為兩國貿易的有益補充。

泰封國侍中王建於918年推翻了弓裔王,並建立了高麗王朝。此後,高麗王朝於935年滅掉了新羅,並在同年亡於百濟,統一了朝鮮半島,並成為繼新羅之後統一的中央政權。

高麗王朝在918年至1392年間,足足統治了475年。在這段時間裡,高麗延續了與中國歷代政權的宗藩關係,並先後與宋朝、遼朝、金朝建立了朝貢冊封關係。在經濟方面,高麗與宋朝的往來最為頻繁,關係也最為緊密。

宋朝於960年建立,兩年後,高麗王王昭派使臣廣平侍郎李興佑前往宋朝賀,“獻方物”以示臣服之意。次年春天,宋太祖派遣冊封使前往高麗國,對高麗國王的封號進行重申,冊封王昭(光宗)為高麗國王,並統一宋朝與高麗國的年號紀年,這也開啟了宋麗交往的歷史。

中國傳統與外界互動的方式採用公職制度。過去,透過封賜制度,一些周邊國家與中國歷代王朝建立了朝貢關係。這種關係體現了形式上的尊重禮節,並且可以由此發展出政治、外交、文化及經濟等多元關係。

高麗曾向宋朝派遣官方使臣,以「朝貢」的方式向宋王朝進獻「方物」,而宋朝則以「賜物」的名義回贈高麗高出「貢物」的物品。雙方之間的頻繁往來也為高麗帶來中原先進的文化。此外,兩國統治者還會互贈禮物。

宋王朝自稱為大國,與藩屬國高麗間的官方交往一向奉行「薄來厚往」的原則,因此高麗藩屬國所獲得的物品價值一般會比所獻的還要多。

因為宋朝和高麗之間的貿易需要得到政府的鼓勵和支持,使節團成員除了代表國家之外,也可進行个人交易並攜帶一定數量的貨物。另外,高麗使節團在此期間進行的個人交易不用繳納任何稅款。這種方式屬於正式貿易活動的一部分。

同為東北亞的文明古國,當時位於半島上的高麗王國是漢文化圈的附屬國。在傳統意識中,高麗王國對於中原王朝存在一種依附關係,甚至需要仰賴中原王朝的影響力和實力,以保證國家的建立和內部的穩定。

宋朝與高麗的關係是雙方所需,高麗文明的發展水準遠高於其他鄰國,因此宋朝對它保持友好態度。然而,宋朝和高麗之間的外交政策和軍事形勢使得雙方關係時而密切,時而疏遠,甚至幾次斷絕外交聯繫。

高麗在與宋朝的關係疏淡或斷交時,主要與其它國家如遼或金進行交往,可說是中國古代與高麗外交史上的特殊情況。

自公元10世紀以后,中國大陆北方出现了强大的遼国(契丹),这个局势从外面看来,阻断了中原与高丽的陆路交通,因此两国的交往只能依赖着极具风险的海路。这使得宋朝无法像前型那样,让高麗对其全然成为臣服关系。

在這樣的歷史環境下,宋朝與高麗的官方交流主要體現在經濟和文化方面。在政治方面,双方只能進行平等的交流。

宋麗之間的朝貢貿易受到當時的國際環境影響,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南宋時期,由於金朝的侵略和蒙古人的入侵,使得宋朝失去北方領土,南方成為朝貢的主要收入來源。當時,南宋政權積極拓展與周邊國家的貿易關係,並進行大規模的造船和軍備建設,以應對南北邊疆的威脅。

第二個階段是元朝時期,在蒙古帝國統治下,宋朝成為其附庸國,朝貢貿易變得更加重要,並且由於元朝支持海上貿易的發展,宋朝的海運業繁榮起來,形成了以福建為中心的“海上絲綢之路”。

第三個階段是明朝時期,明朝第一個皇帝朱元璋不願成為元朝的附庸國,反而採取了自立自衛的立場。這使得南北貿易發生巨大變化,並且明朝也積極拓展對外貿易,增加朝貢貿易的收入。此外,明朝的對外關係也越來越多元化,不再限於朝貢貿易,而是包括了禮遇貿易、商業貿易、宗教傳教等多種形式。

從公元962年開始,高麗和宋朝建立了外交關係,直到1030年為止。在此期間,高麗和宋朝之間都有著強烈的政治目的,都希望通過對方的幫助來遏制遼朝的勢力。

為了獲取物質利益與先進文化的輸入,高麗朝向宋朝逐漸接近。而宋朝則需要採取連麗制遼的政策,以牽制契丹。雖然這樣做在經濟上耗費巨大,但在戰略上卻能夠使高麗與宋朝相互依賴、相互利用,進而保障自身的安全。

自1071年起,高麗再次恢復了與宋朝的朝貢關係,这份关系一直维持到1126年北宋灭亡。在这段时期内,高麗一直保持着对宋朝和辽朝的“二元”朝贡关系。高麗同时向辽朝和宋朝称臣,遵循着辽朝的年号,文书中则按照宋朝的年号行文。宋朝也默认了这种关系。

在遼國的武力脅迫下,高麗政府被迫向遼國屈服,並且朝貢給宋朝也主要是為了經濟和文化目的。

在第三個階段中,高麗與南宋開始互相交流。1115年,女真建立國家,取名為金朝。1125年,金滅遼夏,成為當時軍事力量最強大的國家。1126年,金滅了北宋。那時候,高麗向金朝表示臣服,而同時也與南宋維持朝貢關係。

「雍熙三年(986年)」,宋太宗所發動的第二次對遼戰爭,旨在奪回燕雲地區。同時認為高麗與契丹接壤,因此成為契丹背後不可或缺的壓制勢力。

韓國華作為一位監察御史,遠赴高麗,並勸告高麗發兵,但高麗國王卻拖延不發,其原因在於契丹曾滅渤海,並一直企圖入侵高麗,擴大其領土勢力。高麗明白自身軍事力量不足以抵擋契丹,因此採取了警戒防範的政策,與契丹保持遠離的距離。

「高麗」正積極拓展「鴨綠江」流域,然與「女真」的關係相當緊張。如果高麗「冒險」越過江與「契丹」對抗,其側後方恐遭「女真」的威脅。而高麗的實力尚未足以對抗契丹,而且未解決後顧之憂必須再分兵對付女真,導致兵力分散。

因此,高麗始終保持謹慎的態度,只限於自身實力範圍內進行行動,以免對自身安全造成損害。當面臨出兵問題時,高麗陷入了猶豫不決的境地,因為他們深知,採取錯誤的行動可能會帶來災難性後果。

在使臣韓國華不斷督促下,「考慮到與宋朝多年的友好關係,才答應發兵西會而不採取實際行動」。契丹得知宋與高麗的動靜後,突然遣使向高麗提出和平請求。這是契丹避免宋麗聯盟,以避免兩面作戰的策略。而高麗對此未作出反應。

宋朝與高麗的關係一直在變幻中。宋朝時期的統治者希望藉由高麗對契丹和金朝的牽制,保障自己的安全;同時,他們也十分警覺高麗可能被遼和金朝利用,以刺探宋朝的情報。由此可見,宋朝與高麗之間的外交關係必須時刻根據南北的局勢做出調整。

兩國政府之間已經有了長達三斷三通的交往,並且在建隆三年時,兩國首次實現通使。宋太祖時期,高麗應趙匡胤的要求,派遣使臣四次赴宋,這也表明兩國的關係非常密切。宋朝還多次派遣使臣前往高麗,包括雍熙二年、端拱元年、淳化元年、淳化四年等。在宋太祖北伐期間,他希望與高麗聯合,夾擊遼朝。高麗接受了這個提議並出兵參戰。

在淳化五年(994),契丹入侵高麗。高麗向宋朝求援,但因為雍熙北伐失敗後,宋朝並不希望再與遼國交戰,因此拒絕了高麗的請求。高麗不得已只能「受制於契丹,停止朝貢」,双方失去了政治联系。直到大中祥符七年,高麗大破遼國,才再度與宋朝恢復友好关系。

總體來說,宋朝在南北太平的情況下通常採取消極的態度對待高麗。雖然南宋高宗朝與高麗有外交往來,但他們非常謹慎。一方面可能擔心高麗成為金朝用來刺探情報的工具,另一方面也可能擔心高麗看到南宋的破敗而引起戒心。在隆興二年,由於宋朝認為自己對金朝防禦不夠,擔心得罪金朝,因此決定與高麗完全斷交,「此後外交使節就再沒有出現過了」。

宋朝第二次收復燕雲的戰爭失敗後,他們採取防禦策略並把兵力集中於對抗契丹。於是,在淳化四年(993年),契丹便展開了對高麗的大規模入侵。但在次年六月,高麗卻派遣元郁入宋會師,希望能夠聯合抵禦契丹的侵略,然而宋太宗卻以「北方尚未安定,不宜輕易發動戰爭」為由,拒絕了高麗的請求。

因為契丹的強大武力,高麗被迫面對現實,接受契丹的冊封,尊奉其為宗主國,同時斷絕了與宋朝的外交關係。在宋仁宗天聖元年八年(1030年),高麗派遣元穎進貢,但由於受到契丹的影響,宋高兩國之間的官方往來被中斷了長達40年。

宋政F在政府外交方面的限制和朝貢规模的缩减,导致以朝贡贸易为主的官方贸易相对减少,从而客观上把更多的贸易领域留给了民间商人。

10世紀末至11世紀初,高麗三度擊敗契丹軍隊的入侵,維持了國家的獨立、安全和經濟的穩定發展,並享受著長期和平的繁榮。高麗在與宋、遼、金等國之間的關係中持中立態度,以謹慎的外交政策來保持國家的穩定和發展。

在觀念上,高麗始終與宋王朝保持友好的態度。當時,高麗鼓勵與宋朝的貿易,並積極促進彼此之間的交流,其原因在於高麗認為「以小事大」,希望藉此獲得國際上的安全保障。同時,高麗也熱愛中國文化,渴望獲得中國的信物和技術。

宋朝為了維持與高麗的和平關係,透過與高麗的貿易往來以達成「國際間的和平共處」的目的,同時促進了兩國民間自發的貿易活動的發展。這個策略有效地安撫了高麗人,並為兩國之間的貿易交流帶來更有利條件。

宋朝的統治者們為了增加國庫收入,高度重視對外貿易的推展,並且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鼓勵商人從事貿易。在此背景下,宋政F對民間商人開放了貿易大門,透過實行鼓勵貿易的政策,推動國家經濟的發展。

北宋的統治者自國家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視對外貿易,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宋朝與高麗王朝之間的貿易關係。即使在官方往來斷絕的時期,兩國之間的民間貿易依然蓬勃發展。

在宋朝時期,民間貿易是相當繁榮的商業活動,但是由於北宋政府與遼國以及後來的金朝對抗,而高麗又與遼國接壤,因此宋朝政府開始擔心宋商到高麗進行貿易,可能會與遼國聯繫,乃至通敵、資敵,因此一度禁止商人到高麗進行貿易。

即使面臨艱難困境,商人為了謀求商業利益仍會不遺餘力,不會放棄那帶來的可觀財富。他們以商業經濟為目的,無視禁令,仍然前往高麗進行貿易。

根據《宋史》的記載,許多宋朝商人居住在高麗。高麗為了接待外國使節和商人,於首都開京設立了「客館」,以此招待中國宋朝商旅。在公元1055年2月的寒食日,高麗政府一次招待了240名宋朝商人。

宋高麗外交關係已經斷絕,但大量宋商經常前往高麗進行貿易活動。即使如此,高麗政府不僅允許他們進入國境,還以國家名義邀請他們參加宴會,有時還給予他們官銜。這表明宋高麗的民間貿易在斷交期間仍在持續發展,宋商在高麗也受到高度重視。

宋朝與高麗之間的貿易往來種類繁多,宋朝向高麗輸出的商品包羅萬象,同時高麗的產品也大量輸入中國,範疇廣泛。值得一提的是,高麗的筆墨、紙張、扇子等文化品在宋朝文化界備受推崇。因此,透過民間商貿以及文物交流的推動,宋朝與高麗之間得以進一步促進經濟、文化上的交流。

宋麗以商業經濟發展為核心,積極推動商貿往來。

宋麗是一個重視商業經濟發展的地區,他們致力於提升當地商業環境,並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發展條件。在他們的努力下,許多企業在宋麗落地生根,並實現了穩定的發展。此外,宋麗還積極開展商貿往來活動,搭建了多個平台,為企業提供更多的商機。通過這些努力,宋麗正在成為一個優秀的商業城市,為整個地區的發展貢獻力量。「澶淵之盟」後,北宋走向巔峰,仁宗朝可算是整個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的頂峰。遼國失去關南之地,北宋被迫每年進貢10萬兩白銀和20萬匹絲綢,也就是所謂的「歲幣」。

三十年貢、二十年援,不僅緩解了契丹經濟困境,也促進了契丹與宋朝的友好關係,使得契丹的鐵騎不再南下侵擾,這著實可謂是一筆難得的政治外交大勝利。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這種援助也帶來了不少問題。契丹逐漸變得依賴宋朝的援助,缺乏自立自強的意識,而宋朝也因此掌握了對契丹的控制權,成為了契丹的壓迫者。到了金朝時期,契丹終於走出了這樣的陰影,重新找回了自己的主權地位。

自從「澶淵之盟」締結,宋朝代價每年奉送歲幣,但換來的是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生產能正常發展,人民的生活也能有所改善。儘管北宋的和平是建立在屈辱的基礎之上,但在接下來的百年間,社會基本上是平靜的,幾乎不發生重大事件。

在古代封建社會的全盛時期,高麗國的農業和手工業的持續發展,也帶動了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這一時期,高麗國內的社會穩定,且統治階級對奢侈生活的追求,更進一步促進了商業的繁榮。

在政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宋朝和高麗都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因此两国的商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宋朝的商业发展,对高麗的促进作用相当重要。

自唐代中葉以後,中國江淮以南地區的經濟發展進展飛速,而東南沿海一帶更是經濟發展的熱點。相對地,經濟重心逐漸由北方轉移到長江以南地區,直到宋代時期更是如此。

高麗國深深被宋代的手工業,如冶煉、採礦、絲織業和瓷器,印刷業,造船業以及航海技術和農業技術所吸引。對於文化方面,宋代也領先於周邊國家。

在宋朝時期,統治者對於封建國家傳統的輕商、抑商政策稍作調整,開始在某些情況下允許商人進入仕途,藉以提升其社會地位。此舉不僅令富商日益崛起,官吏兼營商業者也愈加普遍。這樣的改變為商業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宋朝深信重視經濟發展是確保國家繁榮的必要前提。宋初,官員們致力於研究經濟理財,以務富國強兵。宋朝有所改進於歷代以重刑法輕民法的傳統做法,專注於制定和執行專賣法,如鹽法、酒法、茶法等法令。

宋代是中国古代经济立法最为活跃的时期之一。在此时期,宋朝的經濟法令统一了国家与经济活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符合商品经济的规律,是非常科学的法律法规。这些正确的政策导向使商业繁荣发展,商贸兴盛迅猛。

宋代商業的興盛源自於農業和手工業的進步,這些進步同時也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值得一提的是,在當時自然經濟依然支配著社會的背景下,宋代商業亦開始展現出了一系列的新特點。相較於前代,宋代的商品經濟發展更為成熟,呈現出蓬勃的發展勢頭。

前代相比,十萬戶以上的大城市數量增加了不少。這些城市打破了過去對商業地點和時間的限制,在城市周圍的農村中,出現了許多「草市」和「鎮市」,使得商業活動更加繁榮。同時,出現了更多的「行」,商業交易的數量也大幅增加,這反映在全國商稅數額之中。此外,現在使用新的流通手段,銅錢、鐵錢和世界上第一張紙幣流通量不斷上升,貿易活動也更加興盛。這些都是商業繁榮的表現和體現。

市場的興起是宋代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顯著標誌。在北宋時,十萬戶以上的州、府中出現了許多「坊」和「第一」,宋神宗元豐年間有四十多個,宋徽宗崇寧年間有五十多個,而唐代僅有十多個。隨著城鎮和人口的擴大以及商業貿易的興盛,市場紛紛崛起,成為繁華的商業中心。這種現象不僅促進了商品的交流和消費,也促進了技術的創新和傳播,為宋代經濟的繁榮和社會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唐朝时期实行了坊市制,将坊居民区和市商业区明显区分开来。但到了宋朝,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生活需求的变化,这种传统逐渐消失。开封作为都城,其基本布局不再沿袭唐朝封闭式的坊里制度。商人只需交纳税金,就可以在各处开设店铺。因此,一些新的商业街道和场所开始出现,与住宅区相互交错。

宋朝時,開封周圍五十里因人口增加而新增了九個廂區,在原有的新城和舊城八個廂區之外,共有十七個廂區負責城市生活的管理。在宋代之前,市場有特定的營業時間,城門和坊門晚上會關閉,制度相對嚴格。

在宋代,開封打破了行人限制的限制。自宋初開始,三鼓前不得禁止行人的規定已經確立。在宋神宗時期,也規定了舊城各門在三更一點關閉,在五更一點開放。宋徽宗時期,州橋夜市和馬行街夜市等夜市開始營業,營業時間直到三更。在南宋臨安府的夜市,營業時間更可延長到四更。

在公元11世紀到12、13世紀之間,開封和臨安是全世界規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臨安的地理位置非常優越,位於江河之間,有運河通航,同時也有連接海洋的商船,交通十分方便。除此之外,臨安也位於長江下游和太湖流域發展最為發達的農業和手工業地區,這為商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基礎。

臨安市場的繁榮景象,絕對不亞於夜市和早市。這裡商店林立、酒樓、茶館、勾欄瓦舍等相互交錯,呈現出中國封建社會後期城市的典型特徵。

宋代時,「行會」逐漸成形。在唐代,商店被限制在特定的街區內經營業務,使得相同行業的商家們聚集在同一條街上,形成了一個大型的商業街區。

但在宋代,這一限制被突破了。相同行業的商家們可以散居在不同的地方經營業務,「行會」逐漸成為組織行業的主要形式。隨著「行會」的不斷發展,其組織也變得越來越嚴密,數量也不斷增加。

在這個時代,「行會」的組織已經不僅僅是商業交流的平台,同時也成為了商家之間合作的桥梁。人們通過「行會」可以進行相互協作,共同解決商業上的問題。這大大促進了商業的發展,也有助於增進商家之間的友誼。

在隋代,豐都市擁有一百個行,而唐代西京東市則有二百二十個行。北宋開封市的行數量雖然沒有確切統計,但至少有一百六十多個行和六千四百多家商號。這些行業實際上都有各自的類別,是在各行業發展的基礎上組織而成。

南宋時期臨安的工商業組織日漸興盛,行會的數量大幅增加,總共有440個,比唐代西京東市的增加幅度還要高近一倍。這些行會或按照行業聚集在一定區域,或分散在各個街市中,被稱作”行”或”作”,也有稱作”團”或”市”的。這些行會按照行業進行細分,分工尤其細緻,是南宋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之一。

宋朝商業發展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商稅的增加。宋朝城市中的店鋪如雨後春筍般地湧現,因此市稅被改為「住稅」,稅率高達千分之二十。此外,通過稅收徵收貨物的「過稅」,稅率更高達千分之三十。當然,對於次一等的草市、鎮市或墟、集以及官府允許商人包稅。

宋朝商稅成重要收入來源,且呈逐漸增長趨勢。在宋太宗統治時期,全國一年的商稅達到四百萬貫;而到宋仁宗時期,商稅總額更是增加至二千二百萬貫,成為北宋時期的最高收入。南宋時代,全國各地商稅收入更是持續增加,成為國家重要的財政收入。

北宋熙宁十年,臨安府成為全國商稅最高的城市,達到八萬二千多貫。南宋咸淳年間,商稅進一步增長到每年四十二萬貫。而這只是臨安府城裡的商稅收入,不包括城外的商貿總額。

宋孝宗於淳熙和寧年間,年年收取並統計各縣商稅錢,加上臨安城外的貢獻,總計共一百零二萬貫。這個數目幾乎相當於北宋景佑年間全國商稅的四分之一,總額達到四百五十多萬貫。

如果假設宋代全國一年可以徵收商稅1000萬貫,按照「過稅」「住稅」的平均率0.25%計算,那麼每年的貿易總額就高達4億貫。北宋當時的戶口最多為2000萬戶,若每年的貿易總額為4億貫,那麼每一戶參與商品交易的平均額度為20貫,這是一個相當驚人的貿易數字。

雖然有些地方官府可能會採用非法的方式來徵收商稅,而且有些商稅也可能會被貪污的官員私吞,但不能否認的是,宋代封建國家的商稅收入絕大部分仍是從從事商品交易的商人手中徵收的。這也反映了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

「貨幣的使用」是隨著商業的逐漸興盛而發生了重要的變化,這在北宋時期尤為顯著。當時,主要的貨幣形式是銅錢,而一些地區則使用鐵錢。四川地區是主要使用鐵錢的地方,而鐵錢和銅錢的比值是10比1,此外鐵錢的重量也相對較重,帶著不方便。

「這種貨幣明顯無法應對商業繁榮、大規模交易的需求。」北宋初期,為了在貿易中替代鐵錢,推出了交子。宋仁宗天聖元年(公元1023年),宋朝始在成都設立益州交子務,使得交子由私商發行轉變為官府正式發行。最初,交子僅能在四川地區流通,後來也在西部地區廣泛使用。

紙幣的出現,在商品經濟的發展歷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解決了金屬貨幣短缺的問題,並且有利於商品經濟進一步的發展。早在北宋時期,紙幣只在川、陝地區通行,但隨著南宋中期紙幣的幣值穩定,它也更有利於商業的交換。紙幣的出現,為商品經濟帶來了更加便利的交換方式,同時也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中國的貨幣史開啟一個新的篇章,紙幣的出現成為里程碑式的事件。這項新型貨幣顯示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對宋代商品經濟的進一步提升發揮了推動作用。宋代紙幣的生產和普及標誌了中國貨幣的演進,從過去的金屬鑄幣時代向信用貨幣時代邁進。

「高麗王朝」於公元11世紀中期後,經歷了快速的社會經濟復甦與發展。

因為成功擊退契丹多次的大規模入侵,高麗歷史上維持了相對長期的和平環境,這有助於人民在穩定的環境下進行生產活動。同時,高麗的封建統治者為了安定人民的生活,推動各項改革政策,促進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這自然帶動了產品大量集中到開京和各地區的中心城市,國內商業隨之興盛。

雖然高麗統治階級仍然堅持「以本為本、抑制次要」的政策,但是為了滿足統治階級對於物質生活的需求,他們無法完全壓制商業活動。

在這個時期,不僅形成和發展了專為封建統治階級提供奢華生活服務的御用商業網,而且隨著集市貿易的蓬勃發展,私人商人也應運而生。隨著商品互換關係的進步,貨幣關係也逐漸得到發展。

「制定統一的度量衡標準,將斗為單位,是一種合理化封建剝削的措施,同時也反映了國內商品流通越來越活躍,並進一步促進商品流通的發展。這種措施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統一的度量衡標準消除了千差萬別的地方度量衡,促進了商品流通。在舊時代,不同地區的度量衡標準不同,這使得商品在不同地區之間的交易非常困難。制定統一的度量衡標準後,商品可以更容易地跨越不同地區進行交易,並且不需要進行繁瑣的換算。

其次,統一的度量衡標準確立對於封建主義經濟的控制權,進一步合理化了封建剝削。在舊時代,度量衡標準多由土地所有者家族或地方政府制定,這保證了他們對商業活動的控制權。統一的度量衡標準讓封建主義經濟的控制權轉移到中央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封建剝削的合法性。

最後,統一的度量衡標準還讓商品的生產和流通更容易進行跨區域的管理。這在當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發展,因為統一的度量衡標準使得商品能夠更加容易地跨區域進行交流和流通,從而推動了各地商品生產和貿易的發展。

高麗時期,隨著社會生產的迅速發展,封建統治階級對物質生活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化,依靠租稅和貢物對人民的剝削已經難以滿足他們的需要。為此,高麗統治階級開始發展御用商業網,以滿足他們奢侈生活的需要。

首都開京成為了御用商業的中心,各種形式的商業活動在這裡興盛起來。御用商人和御用商店隨處可見,他們經營著各種珍貴物品和奢侈品,為統治者提供服務。這些御用商人和御用商店不僅是統治階級的貼身服務者,也是他們通過販售物品來補貼自己豪華生活費用的搭檔。

御用商業網的發展,適應了封建統治階級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同時也為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動力。在御用商業的推動下,開京成為了當時最熱鬧的商業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商人和顧客前來交易。這為高麗的商業發展和經濟繁榮奠定了基礎。

「私營商人的活動」開始於農業分離出來的手工業生產匠人和種植經濟作物的農民。這些人不是為了自給自足而是為了交換而生產,因此他們生產的產品從一開始就是商品。

在高麗時期,各地方之間的商品流通,主要是透過行商或私商人來實現的。這些商人利用人背或馬背的方式運載手工業匠人生產出的手工製品到農村銷售,同時也載運農產品到城市銷售。有時,他們還會利用地區差異,將特產運往其他地區販售以賺取利潤。

隨著商品流通的發展,高麗政府在1040年制定了法定度量衡,並統一了升斗。

市場擴大的基礎在於商品流通的不斷發展。在自然經濟時代,商品流通和對外貿易的增長已然開始。然而,在這種情況下,金屬貨幣的出現仍然是不可避免的。透過金屬貨幣的使用,該貨幣取代了起初由米和布所扮演的貨幣角色。

在崇寧时期之前,高丽还未使用铜钱,但已有宋钱流入。996年,高丽成宗仿效宋朝铸造了国家制造的金属货币,但很快就停止了使用。1097年,高丽封建政府设立了铸钱官,重新开始铸造金属货币,并开始通行使用。

政F推行了一系列金屬貨幣計劃,包括三韓同寶、三韓重寶、東國同寶和海東同寶,這些貨幣可以在開京市的酒店和店鋪中通用。此外,政府還下令各州和縣建立國家資財的酒店,以便人民用金屬貨幣進行交易。

在這個時期,常用的貨幣不只有有文字的金屬貨幣,還包括以一斤重的銀仿照高麗地形製造的銀瓶,也就是俗稱的闊口。這些銀瓶被當作貨幣使用。儘管金屬貨幣在當時也是流通的,但它的使用時間並不長。

商業化城市的崛起顯示了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並且取代了傳統的政治城市。農村人口的流動導致了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規模的擴大。經濟作為社會存在和歷史發展的基礎,是推動所有產業發展的力量。農業的恢復和發展是其他產業如手工業發展的基礎。

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不斷發展,城市、商業和對外貿易也得以繁榮。而這些城市、商業和對外貿易的持續發展也反過來促進了農業和手工業的更進一步的進步。

隨著商品經濟競相發展,市場需求不斷擴大,商品流通速度加快,交易規模也隨之擴大,遠距離貿易更是不斷增長。這些趨勢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統治階層推出統一的度量衡和升斗制度,並促進了金屬貨幣和紙貨幣的誕生。這一舉措既有利於國內商品流通,也有益於國際間的貿易往來。

宋代傳統的「重農抑商」觀念被新思想所取代,而農商並重成為新潮流。商業在社會經濟中扮演的角色日益提升,這種現象被中外學術界稱為「宋代經濟革命說」。儘管存在爭議,但這種說法的出現本身也證明了宋代商業經濟的發展確實引人注目。

雖然高麗統治階層仍堅持著「崇尚本土文化、打擊外來文化」的政策,但為了滿足統治階層的物質需求,商業活動不得不被允許進行,進而促進了高麗的商業繁榮。

兩國之間的商貿發展須建立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水平上。經濟的繁榮為宋麗間貿易提供了穩固的基礎,同時也為科技文化的進步打下實質的基礎。在宋代,航海技術非常發達,指南針的應用使得海上交通變得更為方便。
宋朝初期,許多官員紛紛投身商業,連最高統治者也默許甚至鼓勵他們這麼做。從宰相到販夫走卒,都對致富有著濃厚的興趣,這個現象在客觀上促進了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隨著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許多普通百姓也積極投身到經濟大潮當中。

北宋政府也注意到這一點,改變對商人的態度。首先,他們廢除了之前的壓制政策,承認商人的合法地位並鼓勵人們投身商業。其次,他們允許商人透過正當方式來進入仕途,這樣讓不少商人在政治界獲得一個穩定的位置,勢必推動商人勢力和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

宋朝擁有對外貿易的一系列優惠政策,為在中國境內遭遇困難、流落的外商提供生活資源及遣返服務。此外,宋朝也積極保障外商在華的權益和財產,讓外商能夠得到最大的保障。這樣的措施深受高麗商人的青睞,使他們不斷湧入宋國,透過與宋國的貿易關係,獲得豐厚的利益。這樣的貿易盛況不僅促進了商品市場的流通,同時也吸引了更多的高麗商人前往宋國進行貿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