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是明朝末年出生的人,他一直以正直著稱。在明崇禎十二年,他參加了鄉試,並成功中了副榜貢生。但由於他的父親年事已高而無法就任官職,因此他落榜。隨著明朝的滅亡,于成龍為了履行孝道,曾經守孝三年,直到清朝順治十八年。當他年達44歲時,他終於做好了準備迎接新的仕途。
1661年,年屆45歲的清朝順治十八年,通過明經謁試後,獲得授予羅城知縣一職。任內,他提出了明確的保甲制度,並鼓勵耕作農業。在康熙六年,他獲升任為合州知州。此後,他經歷了多個職位的調動,包括先後擔任黃州府同知和知府,曾代理武昌知府,並擔任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等職。他還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和大學士。康熙二十年,他入京拜見皇帝,隨後被任命為江南江西總督。
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他奉命成為江蘇和安徽的巡撫。但是,不幸的是,就在他出任巡撫的不久後,他去世了。康熙帝在他逝世後追贈他為太子太保,並賜予他諡號「清端」。他留下了一些遺著,其中包括《於清端政書》等。
于成龍是一位很有良心的官員,曾經在荒地奏免錢糧,並且主動出錢救濟災民。他一向對待犯罪嚴格公正,從不偏袒任何人,因此深受人民的愛戴。儘管他的地位很高,但生活卻十分清苦。他一直秉持著為民服務的理念,帶頭節儉,讓人民更加敬重他。當他去到直隸時,他和同僚們一起吃著用”屑糠雜米”做成的粥,這讓當地人民非常感動。在江南,他吃的是粗糲一盂,加上粥糜一匙,不過還有一些青菜,一整年他都沒有嚐過肉的滋味。當地人因此親切地稱他為”於青菜”。
在總督衙門中,官員們受到了嚴格的約束,他們沒有機會品嘗美味的蔬菜和香茶,只能夠在衙門後面採摘槐樹葉,當作食物,最終樹木變得光禿禿的。于成龍二十多年來,我走遍了天南海北,在官場中磨練多年,但從來沒有帶著家眷寄宿在外,只有一位結髮的妻子,他相隔二十年才得以一見。由於他高尚的品行和節操,他成為了當時的一個傳奇人物。
根據傳說,當成龍初次到任地方擔任知縣時,有一次知府想吃鴨子,於是讓手下去向成龍所在的地方購買。手下來到成龍那裡要求鴨子,而成龍則向知府的手下索取購鴨子的費用。愛白吃白喝的知府手下很不滿,打從心裡不能理解為什麼他們要付錢才能享用鴨肉,於是便侮辱成龍,說他不懂禮貌。成龍非常生氣,給那個手下打了四十板,不料那個手下的嘴巴還是不停,罵成龍是一個無能的官員。
于成龍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他曾經挑戰過許多有權有勢的高官,並成功地戰勝了他們。有一次,他就打了一個鴨子二十大板,直到這個人跪地求饒也不敢再反抗。但這只是小菜一碟,他最厲害的還是在斬下了江寧大將軍赫里的頭顱。赫里可是皇帝的親外甥,卻在江寧無惡不作,令老百姓非常憤怒但又無可奈何。於是,于成龍挺身而出,斬掉了這個國戚,讓老百姓得到了正義和安寧。雖然他這樣做很冒險,卻得到了最高的榮譽和肯定──康熙皇帝賞賜給他「大清第一清官」的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