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本是個白面書生,為何變為「黑臉」?

包拯的藝術形象歷經由單薄到豐滿、單一到多樣的演變,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強烈地反映了時代的特徵。然而,他作為歷史人物一直保持著清正廉潔、體恤民情、鐵面無私和不畏權貴等特質,這些特點是不同時代的作家在描繪包拯形象時所追求的核心價值。凡是涉及包公出場的場景,不論是我們觀賞電視劇還是戲曲,他總是以一張臉色嚴肅的黑臉示人。然而,我們不禁想問,歷史上的包拯到底是長成黑臉的嗎?如果不是,為什麼他被塑造成黑臉形象?

包拯在歷史上並非”臉黑如同鏊子底”,實際上是一個相貌堂堂的人物。透過包氏家族祖傳的畫像和歷代開封、合肥包公祠的塑像可以得出明確證據。

孫輔臣在清朝時期曾對包公的面相寫了一首詩,詩中說:「肖像滿天下,訛傳嘆失真。剛方不在貌,冠玉自驚人。」這句話的意思是:包公的形象在全國流傳,但有些並不真實,令人扼腕嘆息。然而,包公的英俊不在於外表,而是由其高尚品德所散發出來的。這其中的「冠玉」一詞,是出自司馬遷的《史記》中,用來形容美男子陳平的,意思是像佩戴了玉冠一樣美麗動人。因此,可以說包拯是一個標準版的帥哥。

宋元時期的話本、雜劇和南戲未提及包公的長相。相關於包公長相的內容都可在明清成化說唱詞話和小說中找到,明朝的小說《百家公案》中提到:「包十萬生下三個兒子,包待制是第三子。降生之日,面生三拳,目有三角,甚是醜陋。」。對於包公相貌的不尋常,古人通常解釋為「奇人異相」的一種表現。相比之下,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卻是個「比長,姿貌雄傑,奇骨貫頂。志意廓然,人莫能測。」。這表明,古人相信奇人異相與人們的命運有關,並且相信這些特殊的相貌與人的地位和命運息息相關。因此,《百家公案》中的「先生見包公形狀特異與人不同,暗想:『這人有貴相。』」正是符合了這種說法的。

古人在談及鬼神時通常都會以外貌來評論,例如鍾馗就「長得豹頭虎額,鐵面環眼,臉上長滿虬須」。因此,包拯的異相正好符合他擁有日斷陽、夜斷陰、甚至駕馭鬼神的神通。包公面黑的形象也首次出現在《百家公案》中。故事中提到「正飲間,忽一黑臉撞入門來。王禦史問:『誰人?』……令左右把黑漢吊起在衙里。……見吊起者正是包公也。」。

在清代小說《三俠五義》中,對包公的外貌做了詳細描述:“上爬著個黑漆漆、亮油油、赤條條的小兒。”可見,古人也對包公的外貌進行了詳細描寫。那麼,為什麼古人又要把包公寫成黑臉呢?史書中記載,包公義正嚴明,執法如山,面無私情,色彩簡樸,黑色亦然。因此,當人們說到包公鐵面時,即可看到黑臉的形象。

「包青天」——一個具有政治象徵意義的黑面角色

在尋求不尋常的奇事時,人們更關注公正正義的追求,而「包公黑面」正是這種政治符號的象徵。

包青天是明朝時期的大法官,主張判案公正、無私,深受民眾敬重。後人將包青天塑造成一個具有神秘色彩的角色,以黑面示人,象徵他對於黑白分明、公正無私的堅持。

因此,在華語文化中,「包公黑面」已經超越本身的歷史背景,成為一個具有政治象徵意義的角色形象,象徵著對於公理正義的嚮往。

五篇話本描繪包公形象,存世至今。由於宋朝是包拯從歷史人物轉變為文學人物的初期,所以這些通俗文學對於包公的故事描述粗糙、簡陋,形象塑造相當蒼白。在這些文本中,包公只是作為判官出現,負責裁定是非曲直,結構上像個「尾巴式人物」。

元代時,蒙古族人入主中原後,他們的遊牧文化並未改變。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極其尖銳,元代的刑法規定中,「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元法的不公正,讓百姓朝不保夕,急切期待出現一位敢於與豪強權勢對抗的清官,彌補法律上的缺失。

由於元代科舉制度長期停滯,政權無法有效地吸納知識精英階層,進而重建知識精英與政治權力間的緊張關係,這也讓文人階層感到失意。作為一種發洩,他們紛紛在包公文學創作中表達對抗特權者的想法,這就是為什麼元代的包公作品中時常出現包公直接對抗特權者的情節。

元代包公是一位崇尚公義的英雄人物,他對抗的都是權貴和貪官,而且他不害怕他們的勢力和富貴。《包待制智斬魯齋郎》、《包待制陳州糶米》、《包待制智賺生金閣》等作品中的反派角色,要麼是有皇家背景的權貴,要麼是得到皇帝詔書庇護的人,但包公對這些人都毫不畏懼,堅定捍衛人民的利益,緩解人民的痛苦。他是一個勇敢的戰士,對權貴和偏頗的法律措施始終保持清醒的判斷和穩健的行動策略,努力培養一群價值觀正確、正直而實際的公務員,以保障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為了快速穩定社會秩序,明清兩朝在立國之初特別強調儒家三綱五常的重要性。因此,在此時期,包公藝術形象開始分化。一方面,包公仍是一位親民官,致力於維護人民利益,並以解民於倒懸的形象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包公也成為了一位捍衛統治者利益的忠臣。

包拯是一位傳奇人物,他的故事在古代民眾之間廣為流傳。明代小說《百家公案》、《龍圖公案》中描寫了他艱難曆經,努力為民伸冤的故事,讓他成為了一位正義的執法者。清代京劇《鍘美案》《鍘包勉》等作品中,包公依然不畏權貴、堅持公正無私,成為了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在明代,包公的形象不僅具有法律制裁的能力,還具有弘揚儒家道德價值觀的功能。

《胭脂記》中,包公責備王月英,指責她是未嫁閨女,不守婦道。這個形象與元雜劇《留鞋記》中的王月英截然不同,她敢愛敢恨,大膽追求自己的愛情。而在《觀音菩薩託夢》中,鄧氏被斥責,在她被拐騙的那天,若是選擇自殺,她就不會帶來麻煩,也不會為了名利拖累丈夫。

包公是清朝時期除了維護三綱五常之外,還被描繪成一位忠臣的形象在《萬花樓演義》中出現。整部小說以忠奸鬥爭為主線,包公成為宣揚「忠」必勝「奸」的代言人,也是忠實「聖上江山」的一名好官。而長篇小說《三俠五義》則以俠客除暴安良為舞台,包公除了脫下主角的光環,還成為俠客們的領袖。這些俠客未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即實行了除害的行動,但卻得到包公的擁護,甚至於這些俠士如展昭、五鼠、王朝等人還受到朝廷的冊封和嘉獎。

「包公」已成為皇權維護者,他所追求的是封建倫理體系的公平與正義。
在封建社會實行行政司法一體化的時代,包拯經常被塑造成是一位勇敢堅定、始終堅持維護法律正義的法官角色。在不同的文學作品中,他的形象被描繪成了一個具有嚴謹獨立、果斷公正、精通法律的審判者。他從不懼怕權貴勢力的壓制,堅持以法律為尺度,公平地審案斷案。

在整個古代社會中,審案手段也有著演變軌跡。從最初的原始宗教審判到官方設立審判儀式,再到法院制度的建立,審判方式逐漸規範化和法制化。這一過程中,法律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法官的地位和作用也逐漸被人們所認同和尊重。包拯作為司法制度的代表性人物,成為了人們心中的法官楷模,也推動了司法制度的發展和進步。

包公故事在宋代主要透過口耳相傳和舞台表演的形式流傳。現今存世的五部話本中,有些描寫包公並未直接參與案件的審理,有些則是描寫案情簡單明了,從一開始就可以看出案件的結果並不需要審判。

元、明、清時期包公總體的斷案特點是運用智謀,樂施刑罰。特別是在明清時期,當堂下的人一旦被判斷為案犯,就會遭受酷刑逼迫他們招供。例如,《百家公案·東京判斬趙皇親》中的趙王,在刑求下才承認自己的罪行。此外,在現存的11種元雜劇包公戲中,有一半以上是通過智慧和推理破解案件的。這些劇本的標題多以「智勘」、「智賺」、「智斬」為主題。

明代作家在描寫包公斷案時強調了他善用智謀的特點。《龍圖公案》大多數為民間犯罪活動,包括強姦殺人、圖財害命、遺產糾紛、偷盜詐騙、誣陷報復等各種案件,非常複雜。作家詳細描述了包公審案的過程,突出了他的能力,這包括細心、精確、靈活、全面的斷案特點。

「精察」代表包公能夠洞悉人情物理;「智巧」則指包公擅長運用心理戰術,將犯罪者分化並引誘其自投羅網;「細緻」表示包公對細節入微,能夠敏銳地發現案件中的線索;而「求實」更象徵包公深入實地勘查案件,以辨明案情。整本小說就像是一本刑事偵查技術方面的教科書,因此包公被譽為「東方的福爾摩斯」。

在清朝的敍事中,包拯的特點增添了一個新的亮點,那就是出現了俠士協助破案。包公在退居幕後指揮,多由俠客查找證據,抓捕罪犯。總的來說,包公斷案的方法不再只是主要靠自身的智謀,而是趨向依靠俠士協助的變化。

當然,依靠神力斷案的能力,可以協助破案,這是不容否認的。然而,以下文章仍會涉及到此能力,不再詳細論述。

包公的權力源於兩方面,分別為世俗權力與超凡神力。在世俗權力方面,宋元時期的話本和包公戲中,包公的最高實職僅為「開封府尹」,虛銜「龍圖閣待制」,並擁有勢劍金牌和銅鍘的敕賜。

在明代傳奇作品中,包拯的職務常被誇大其辭,例如《觀世音魚藍記》、《袁文正還魂記》中提到的包公「官封左相,兼管開封府」,而《百家公案》中更是虛構其職務為太師。在成化說唱詞話中,包拯的權力被象徵為「八般寶物」,其中包括「松木大枷松木棒,要斷百姓不平人;黑漆大枷黑漆棒,要斷官豪宰相家;黃木大枷黃木棒,要斷皇親共國榮;桃木大枷桃木棒,夜間燈下斷鬼神。」包公以這種強勢權力「魯橋曾斬黃丞相、午門又斬趙皇親」。

清代時期,包公成為一位高高在上的首相,擁有眾多人民的敬仰。在《三俠五義》小說中,包公因拯救國母李後而受封為首相。他更將三道禦劄打造成龍虎狗三口鍘刀,讓不法之徒「按品級行法」。

宋代話本《三現身包龍圖斷冤》中講述的故事,傳神化權力方面的包拯,斷案得到夢境啟示,初現神化之端。元雜劇中,包拯不僅擁有夢兆驗證的神通,還可以和鬼神交流,日間斷陽,夜間斷陰,具有特異功能。例如,《叮叮噹噹盆兒鬼》中,他為楊國的冤魂討回公道。

包公神力強大,明清時期更是添上新的傳奇。在明代小說《百家公案》中,包公不僅能察覺鬼怪妖氣,還擁有照魔鏡、赴陰床、溫涼還魂枕等靈異寶物幫助破案。他在《觀世音魚藍記》中更把城隍套上枷鎖,逼他三日內交出妖怪和牡丹小姐。其他明代包公作品中,包公與城隍則是平等關係,「兩神相約:包公掌管凡人間,城隍主管冥司」。清代包公可夜晚通靈,以勾卜鳳之魂查清緣由,並藉著還魂枕讓死者重燃生機。

包公作為中國清官的代表,已經超越了人們對他的崇拜,成為一種文化現象。在包公所代表的政治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民間社會發揮了主要的作用。由於包公擁有清廉正直、為民做主等人格魅力,所以在他任職的地方,人民都會愛戴和支持他,並建立起祠堂和雕像以示敬仰。

「基層文人」的加入讓包公信仰透過成熟的包公戲曲、小說等傳播媒介開始流傳,並超越地域的限制,成為全國性的信仰。

包公形象在早期的傳播主要得益於官方的支持和縱容態度。宋仁宗對包公的嘉獎和褒揚,加上文人中流階層的史料記述,更進一步擴大了包公形象的傳播範圍。而宋元時期相對寬鬆的文化政策,則為包公政治文化的形成打下了基礎。

明清兩代嚴格掌控文化領域,並且在官方包公戲曲創作中,詮釋了一個忠君愛國的包公形象,這對民間包公戲和小說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然而,即使在民間戲曲和小說中增添了忠臣的元素,包公的形象仍然保留了不畏權貴、代天理民的特質。

「民眾對官方的宣傳和敕令並不是不經思考地接受。在包公清官文化的形成過程中,官方與民間存在著一個互動博弈,官方的意志下沈,而民間的意見上達,共同形塑出這樣的文化風貌。」

這個過程中,官方透過包公形象宣揚帝王聖德,以塑造王朝的合法性。而民間則透過包公符號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希望實現公平、正義。因此,包公形象實際上體現了儒家政治文化的精華,代表著儒家對於帝王仁德愛民、百姓忠孝有禮,並且建立一個「親」「愛」和諧的大同社會的追求。

「包公」形象的演變,是儒家思想傳播至王朝社會,旨在教化君民,推行政治理想的過程。